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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减免性质代码1013611: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零就业家庭、享受城市低保登记失业人员,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扣减增值税适用说明

重点群体从事个体经营扣减增值税,核心是支持创业就业、减轻个体户初期税负。纳税人享受时,应先确认自身人员类型和经营主体是否符合条件,再按规定的年度限额扣减,不是所有经营收入都能直接抵免。 符合条件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可以关注本项优惠。适用主体为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的纳税人,包括脱贫人口、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

内容摘要

重点群体从事个体经营扣减增值税,核心是支持创业就业、减轻个体户初期税负。纳税人享受时,应先确认自身人员类型和经营主体是否符合条件,再按规定的年度限额扣减,不是所有经营收入都能直接抵免。 符合条件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可以关注本项优惠。适用主体为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的纳税人,包括脱贫人口、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

内容概览

重点群体从事个体经营扣减增值税,核心是支持创业就业、减轻个体户初期税负。纳税人享受时,应先确认自身人员类型和经营主体是否符合条件,再按规定的年度限额扣减,不是所有经营收入都能直接抵免。

哪些主体可以关注

符合条件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可以关注本项优惠。适用主体为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的纳税人,包括脱贫人口、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零就业家庭或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劳动年龄内的登记失业人员、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

优惠内容是什么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上述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按每户每年20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各省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具体限额标准。

哪些税费可以依次扣减

扣减顺序为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年度应缴纳税款小于扣减限额的,减免税额以实际缴纳税款为限;大于扣减限额的,以扣减限额为限。

需要注意什么

纳税人需持有《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以前年度已享受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满3年的,不得再享受;未满3年且符合本公告条件的,可按本公告规定享受至3年期满。

资料留存怎么做

建议保留《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纳税申报记录、税款扣减明细台账。各地对限额标准有上浮的,还需关注本省具体扣减限额文件。已享受优惠但政策发布前已征税款的,可抵减以后纳税期应缴税款或申请退还。

合规提示: 重点群体创业就业优惠看的是人员身份和经营主体资格。个体经营者享受前要先把人员类型、经营时间、扣减限额和扣减顺序确认清楚,不能把不属于扣减范围的经营收入或超过限额的部分计入减免。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3年第15号,第一条。减免性质代码1013611。

温馨提示

本文用于一般性知识分享,不构成针对任何企业的具体财税或法律意见。实际处理请结合企业情况和最新规定进行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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